椒江新闻网 2011年10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医疗机构口腔器械使用的管理,确保群众用械安全,区食药监分局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各有关医疗机构推行口腔科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规范化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全区全部7家医院类医疗机构的验收工作,其中一次性通过验收的3家,整改后通过验收的4家。
口腔科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规范化管理从组织体系、采购验收、仓库及管理、使用管理、技工室管理等五大方面对各医疗机构口腔器械的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单位做到“十五有、三无”,即有管理组织、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检查监测、有采购索证、有进货验收、有购入凭证、有合适仓库、有仓储设施、有库房管理、有检查养护、有义齿登记、有设备管理、技工室有适宜环境、有加工记录,无非法渠道进货、无非法产品、无违法加工。
下阶段,该分局将在医院类医疗机构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各卫生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推进该项工作。